2019年10月22日, 國務院宣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視治理條例》,將于2021年5月1日起實驗。內容如下:
《優化營商情形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2號
《優化營商情形條例》已經2019年10月8日國務院第66ci常務聚會會議通過,現予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李克強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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