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法制辦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征求意見稿)》,果真向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劃定,傳統中醫師在掛號的地域規模外執業或者開展掛號的執業規模以外的診療運動的,由掛號的中醫藥主管部門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運動;qing節嚴重的,吊銷其掛號證書。
憑證征求意見稿,國家勉勵和支持社會實力舉行中醫醫療機構。社會實力舉行的中醫醫療機構與政府舉行的中醫醫療機構在準入、執業等方面享有一律權力。
同時,國家對中醫醫療人yuan實驗分類治理,中醫醫療人yuan分為中醫醫師和傳統中醫師。
其中,中醫醫師的執業資格、執業規模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劃定執行,傳統中醫師僅從事傳統中醫藥服務。傳統中醫師執業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實績審核、掛號,在掛號的地域規模、執業規模內開展中醫相關診療運動。
征求意見稿還劃定,傳統中醫診所超規模提供中醫藥服務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責令糾正并沒收違法所得;qing節嚴重的,責令阻止執業。
被責令阻止執業的,其主要認真人和直接認真的主管人yuan自決議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醫療機構的治理事情。
醫療機構聘用不得從事醫療機構治理事情的人yuan從事治理事情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允許證或者由原執業存案部門責令阻止執業。
此外,征求意見稿劃定,國家生長中醫藥文化,將中醫藥文化建設納入國家文化生長妄想。每年10月11日為“中醫藥日”。